企业(集团)名称变更核准提交材料规范 | |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10日 来源: 点击:次 作者: | |
设立依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和《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 申请条件: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核准 办理地点:济宁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工商局注册登记窗口 联系地址:济宁市吴泰闸路75 号济宁市行政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 邮政编码:272000 咨询电话:0537-2363761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下载表格请进入表格下载栏目相应事项中下载 办理材料: 1.《企业(集团)名称变更核准申请书》(含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 同时申请组建集团的,提交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 同时变更集团名称、简称的,提交企业集团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母企业公章)。 3.全体投资人的资格证明复印件(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文件是外文的、需提交加盖翻译单位公章的中文翻译件)。 4.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注: 1.依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和《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有关规定申请,企业申请名称变更、新设集团名称及简称申请、集团名称及简称变更的适用本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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