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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博365备用网站 “多证合一”改革登记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27日 来源:办公室 点击:次 作者:办公室

  一、登记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号)。

  二、适用范围

  济宁市范围内的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

  三、整合事项

  对整合事项实行动态管理,在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的基础上,第一批将商务局、交通运输局等10个部门的26项涉企证照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现“三十一证合一”。

  四、如何办理

  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的工作模式,申请人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时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向工商“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不再另行办理“多证合一”涉及的被整合证照。

  五、登记程序

  1、申请人提交办理营业执照申请及相关材料;

  2、市工商局受理、审核、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六、须提交的材料

  提交办理营业执照申请及相关材料。

  七、承诺期限

  三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

  不收费。

  九、受理部门

  济宁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注册登记窗口。

  联系地址:济宁市吴泰闸路75号济宁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

  邮政编码:272000

  咨询电话:0537-2363761

  监督投诉电话:0537-2367836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附:

                            济宁市“多证合一”改革第一批

                                     整合事项清单

序号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1

废旧金属收购业备案

公安部门

2

公章刻制备案

公安部门

3

开锁业备案

公安部门

4

娱乐场所备案

公安部门

5

住房公积金缴纳登记

住房公积金中心

6

道路客运经营者设立分公司备案

交通运输部门

7

道路货运经营者设立分公司备案

交通运输部门

8

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经营者变更名称、地址等备案

交通运输部门

9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等事项备案

交通运输部门

10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工商登记事项的备案

交通运输部门

11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等事项的备案

交通运输部门

12

从事船舶代理业务备案

港航部门

13

从事水路旅客运输代理业务备案

港航部门

14

从事水路货物运输代理业务备案

港航部门

15

获得种子经营许可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备案

农业部门

16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

商务部门

17

二手车经营主体备案

商务部门

18

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的经营单位备案

文化广播新闻出版部门

19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变更(仅限于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注册资本)备案

文化广播新闻出版部门

20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注销备案

文化广播新闻出版部门

21

设立出版物出租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个人从事出版物出租业务备案

文化广播新闻出版部门

22

音像制品零售单位变更备案

文化广播新闻出版部门

23

音像制品零售单位注销备案

文化广播新闻出版部门

24

成立体育经营实体或变更名称、场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等的告知

体育部门

25

煤炭经营企业备案

煤炭部门

26

原产地证企业备案

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

贸易促进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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